武汉讨债公司:恶意逃避债务属于何种法律行为

恶意逃避债务属于何种法律行为

一、恶意逃避债务属于何种法律行为

对债务刻意规避的行为构成了对中国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中有关禁止性条款及公序良俗原则的违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第一百五十三条以及第一百五十四条明文阐述,此类行为视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恶意逃避债务的离婚协议怎么认定

依照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这方面的相关条款规定来看,若其目的仅仅是为了规避或逃脱债务而建立的离婚协议并不能具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效果。

在这种情况下,给那些债权人带来损害的情况发生以后,相关的债权人们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这样一种行为。

即便如此,就算是此背景下债务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以便于避免承当共同债务的责任,在此过程中仍旧无法得到法律制度的认可和支持。

在大多数情况下,责任仍需要由夫妻双方

共同履行和承担。《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恶意逃避债务的几种情形

针对恶意规避债务的行为,通常情况有以下几种:首先是藏匿和转移财产,如将自己名下的房地产、汽车等重要资产不经过正当程序私自转交给其他人。其次,无偿或是以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方式处置财产,从而导致本来能够偿还的债务无法得到偿还。再者就是虚构债务,通过虚构虚假的欠条或者借款合同来使原本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财产被侵蚀。还有就是主动放弃债务的权利,当别人欠你的钱已经到了还款期限时,你却选择不去追讨。此外,故意销毁或者篡改财务账簿、凭证等资料,以此来阻止债权人了解到他们的真实财产状况。最后,抽逃出资也是一种常见的手段,即在公司成立之后,将自己的投资资金撤出,使得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在法律层面上,对于这些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追究债务人的相关责任。

刻意规避债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中的禁止性条款,同时也背离了公序良俗原则。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我们必须坚决打击这种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信力,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诚信、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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